
关于印发《丹东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6年
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丹东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丹东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对照《丹东市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省住建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打造勤政务实的履职环境
(一)夯实干部队伍履职根基。强化思想引领,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住建形象”理念,破除官本位思想,筑牢主动服务、精准服务、高效服务的思想根基。(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城管执法局落实,不再列出)
(二)锤炼务实高效工作作风。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从严抓好窗口服务、市场监管、执法执勤等关键环节纪律约束,严明干部工作纪律、服务纪律、廉洁纪律,纠治工作中推诿扯皮、重监管轻服务、服务态度生硬、业务办理效率低下等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依规约谈,对破坏营商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激发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树立住建系统干部务实担当、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
二、打造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
(三)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根据市政府部署,起草房交会工作方案,组织各地区开展推介促销活动。根据国家和省政策文件要求,完善房地产相关制度,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经纪机构联动,进一步活跃住房租赁市场,促进租赁企业、经纪机构业务增长。(责任部门:局房地产科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市城建中心)
(四)大力推进“好房子”建设。健全支持“好房子”建设的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体系。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做好“好房子”建设全过程监管服务调度工作,做好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办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责任部门:局科技科、房地产科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市城建中心)
(五)支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将智能建造适宜技术在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比例持续提高,聚焦智能建造、绿色建材等细分领域,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升企业在智能生产领域的竞争力,促进建筑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构建现代化建筑产业链。(责任部门:局建筑业发展科会同相关职能科室)
(六)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持续开展城市体检,以城市体检发现问题为导向,加快制定我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建立城市更新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机制。紧盯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方向,推动各领域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包装工作,策划推进片区更新,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投资和运营。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尽快补齐设施短板,全力改善人居环境。(责任部门:局计划科、小区物业办会同相关职能科室 )
三 、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七)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信用代证”改革,积极扩大专项信用报告应用范围,为企业“请进来”“走出去”提供便利。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告知书》“两书同达”,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及时修复信用,保障经营主体权益,兼顾执法力度和温度。(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合同相关职能科室)
(八)优化房地产市场准入。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程序,按照省住建厅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加强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鼓励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合法合规拓宽市场。(责任部门:局房地产科、小区物业办)
(九)强化房地产、建筑业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督促县(市)、区规范开展对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使用管理以及租赁企业、经纪机构、评估机构执业行为涉企行政检查,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购房人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持续开展招投标市场乱象整治,重点打击围标串标等行为,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坚决抵制恶性竞争,让优质企业获得更多发展空间。推进招投标监管向智能化转型升级,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链条数字化监管”。推动监管模式由过去“集中旁站式”向“在线实时化”转变,为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监管部门等市场主体,打造便捷、高效的智能化监管体系,提升招标投标全流程服务体验;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更加科学完备的制度机制牵引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局房地产科、建筑市场科、市城建中心)
四、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十)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对照省、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编制市级住建系统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对资质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审批标准不透明、 自由裁量权大等问题,明确事项依据、职责权限、审批标准,杜绝“模糊条款”“兜底材料”“隐性门槛”。(责任部门:局审批科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市城建中心)
(十一)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推进更多事项“全程网办”,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网上获取”或邮寄送达,减少服务对象跑动次数。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数据信息应用,推动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扩大应用领域。(责任部门:局审批科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市城建中心)
(十二)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持续巩固已上线“高效办成一件事”建设成效,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高效办理。落实联合验收“一件事”工作任务,推行“统一申报、一表填报、一口受理、联合勘验、并行推进、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验收模式,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验收。(责任部门:局审批科、质安科、公用科、燃气科、供热办、市城建中心)
(十三)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功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优化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加强工程项目审批系统与相关系统对接,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行联合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并联办理,统一办事指南,强化数据共享,精简申请材料,减少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对实行联合验收且全部验收项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为出具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据,住建部门1个工作日办结竣工验收备案。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电子图纸流转应用,推动电子图纸在线归集。(责任部门:局审批科、质安科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市城建中心)
五、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十四)全面开展法规政策清理。梳理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策,对与上位法抵触、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的内容,报请立法机关清理完善。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对各类涉企政策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责任部门:局法规科会同相关职能科室)
(十五)推进包容审慎和服务型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实施“事前报备、现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的涉企行政检查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专项检查,统筹实施“综合查一次”,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模式;推进城市管理规范文明执法,推行“721工作法”,广泛运用法治宣传、说服教育等方式,让执法更有温度。(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城管科会同相关职能科室)
六、打造宜居宜商的人居环境
(十六)保障新市民等群体住房需求。加大实物配租套数,满足不同群体居住需求。加大公租房发放租赁补贴力度,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依申请“应保尽保”。对优抚对象、多子女家庭等特定群体给予优先安排。(责任部门:局住房保障科)
(十七)提高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城市运行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聚焦城市道路等重点区域,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责任部门:局城管科会同相关职能科室)
(十八)更新改造城市老旧管网。持续开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降低管网漏损率,提升供水管网运行效率与稳定性。更新改造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完善排水系统,提升城市内涝治理水平。聚焦市政燃气管道、庭院管网、燃气立管及厂站管网等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系统推进更新改造工作,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城市供热管网“冬病春治”,对市政庭院管网、供热立管等进行保温改造,降低热损、提升效能。(责任部门:局公用科、燃气科、供热办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市城环中心)
(十九)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纵深推进物业领域问题集中整治,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履约,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物业服务向家庭延伸,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动构建“质价相符”好物业。(责任部门:局小区物业办)
(二十)提升“12345”热线服务质效。密切关注“12345”热线平台动态,及时接件受理、按责转办、跟踪督办,建立良好的投诉处理机制。落实“接诉即办”,提高办件质量,不断提升“12345”诉求办结率和满意率。(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科室)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局属各部门要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要亲自抓、亲自管,通过层层带动,凝聚起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我市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原文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602/01771985436602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