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促进乡村建设与文化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广元市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公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公示事项存在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反馈至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871673845@qq.com
2.联系电话:0839-3261285
3.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12号,邮政编码:628000(注明《广元市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条例(草案)》意见建议)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3日
附件:广元市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条例(草案).docx
原文地址:http://jsj.cngy.gov.cn/new/show/2026012316261303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