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设字〔2026〕16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中、阳泉市城市管理局,大同、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工作实际,经研究,我厅决定废止《关于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晋建规字〔2017〕105号)等21个文件。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29日
(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s://zjt.shanxi.gov.cn/zwgk/gztz/202601/t20260129_100513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