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我单位拟对中央空调购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央空调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KSZ-2026002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 系 人:柯旭
联系方式:0915-3230552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采购中央空调2台,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总预算:90000.00元
供货期:10天
五、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五)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六)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8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七)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八)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六)《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3日早上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建设大厦710室
电话:0915-3230552
八、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4日10:00
(二)询价时间:2026年2月14日10:00
(三)询价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建设大厦7楼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一)询价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附联系电话)、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询价供应商所提供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三)询价供应商须满足全部资质要求,方可参加本次询价。
(四)询价供应商需将资质要求的各项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鲜章。
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2026年2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s://zjj.ankang.gov.cn/Content-289647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