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持续做好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培育工作,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漳建筑〔2026〕3号)(下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4日。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参评(准)龙头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选申报表》,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材料真实及无不良行为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2024年度、2025年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须加盖公章;
5.企业获得优质工程等奖项的奖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企业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表扬、表彰的奖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申报直接入选龙头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直接入选申报表》,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材料真实及无不良行为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以省龙头企业申报的需提供取得省龙头企业的佐证材料,须加盖公章;
5.以市外特级企业在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申报的需提供股权情况佐证材料,须加盖公章;
6.县(区)推荐申报准龙头企业的需提供《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推荐表》。
上述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含目录),并加盖企业公章(含骑缝章),相关材料格式见《实施细则》。
三、其他事项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和拟申报(准)龙头资格的企业应按《实施细则》有关标准,在2026年3月4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漳州市住建局建筑业科(联系人:小康,联系电话:0596-2944277),逾期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6-02-26/60389643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