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梧州市2026年第4批拟取消公租房 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3户

发布日期:2026-03-14 19:02:57 本文标签:保障资格 家庭名单 梧州市 公租房 

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相关规定,黄伟萍等3户家庭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拟取消该3户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上述家庭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材料,于2026年3月16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梧州市2026年第4批拟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3户)

2026年2月11日

序号公示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初审结果
1B2025Y0159黄伟萍450403********0320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2B2017L0112钟伟基450404********0650因存在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公租房6个月以上违规情况。现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34605李德兴450402********0613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72647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