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3日毕节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中共毕节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关于毕节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司法服务,锻造过硬队伍,提升审判质效,全力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面服务和融入毕节“新三大主题”实践,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续写新时代毕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加快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地址:https://www.bijie.gov.cn/xxfb/bjyw/202601/t20260123_8932988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