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在利州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绿港环境资源股份公司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签订的《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自2023 年 8 月 10 日终止履行。
特此公告。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jsj.cngy.gov.cn/new/show/20260121174455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