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业技能评价的通知
三江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宜宾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两海”示范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代理机构:
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升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经研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联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业技能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及对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业能力评价遵循自愿参与评价原则,注册地址在宜或在宜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均可报名参与。
二、评价方式
本次专业技能评价采取评、考结合的方式,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按照总成绩分数划分为优秀(≥90分)、良好(≥75分且<90分)、一般(≥60分且<75分)、不合格(<60分)。
总成绩得分=现场评价得分-企业负面行为扣分。
三、评价内容
(一)现场评价得分(满分100分)
1.评价标准:现场评价得分=现场答卷笔试成绩得分
2.评价方式:采用纸质现场答卷进行,考试时间30分钟,代理机构自行选派1名本公司(单位)业务水平强的人员参与。考试当日需带上授权委托书、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参与,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参考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等。
(二)企业负面行为扣分
1.评价标准:企业负面行为扣分=根据《宜宾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场内行为规范和负面行为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进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事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场内执业行为的扣分。
2.评价方式: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曝光台”公示的“2025年度宜宾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场内行为得分情况通报”为准。由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提供。
四、评价时间
(一)报名时间。本次专业技能评价报名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参评单位须将报名表(附件1)盖章件发送至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箱:985350596@qq.com。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5:00,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拍卖大厅。
五、专业技能评价结果应用
本次评价结果将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同时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中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供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参考。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参评单位对本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本次评价成绩作零分处理,并进行曝光。
(二)参加考试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社保缴费证明和身份证依次签到和身份核实。
(三)本次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评单位差旅费自理。
附件:1.代理机构专业技能评价报名表
2.授权委托书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1
代理机构专业技能评价报名表
填报时间:
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注册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人(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的笔试,其评价结果及相关事宜,我方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年 月 日
(考试当日带上授权委托书、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参会)
原文地址:http://jsj.yibin.gov.cn/tzgg/202601/t20260128_21993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