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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2026年泰安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抽检采购项目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要求
其他标准:符合其它合格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合格
物理特性:合格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地点:详见附件。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详见附件。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要求。
六、验收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要求。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2026年泰安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抽检采购项目需求方案.docx
原文地址:https://tajs.taian.gov.cn/art/2026/3/7/art_45135_1031358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