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农业农村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优质工程带动引领作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申报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含)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申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或取得竣工验收证书(交通、水利)的工程项目,工程规模符合评价申报标准(见附件1)。
二、评价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自愿申报参与“云岭杯”评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见附件2、附件3)。“云岭杯”评价原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申报,参建单位完成建设工作量应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
(二)申报方式
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工程,县(市、区)工程由申报单位向属地住建部门申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含经开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工程直接向市住建部门(质监站)申报。
交通工程,县(市、区)工程由申报单位向属地交通部门申报,市级工程直接向市交通部门申报。
水利工程,县(市、区)工程由申报单位向属地水利部门申报,市直(含经开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工程直接向市水利部门申报。
(三)审核推荐
按照工程类别和申报条件,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择优推荐,并按照推荐顺序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同工程项目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市级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工程申报资料报送至市建筑业协会)。
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按工程类别分别负责所属工程项目的审查、核查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云岭杯”评价遵循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承(参)建单位、主要完成人、项目规模等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各推荐单位应按要求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三)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3月6日前报送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对存在以下情形的工程项目,不纳入评价申报范围。
1.存在《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况之一的;
2.施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3.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4.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联系人及电话:
市住建局 周 浩,联系电话:0563-2616507
市交通运输局 陈新雅,联系电话:0563-3022031
市水利局 周祥飞,联系电话:0563-2616961
市建筑业协会 王 婷,联系电话:0563-3027760
附件:
1.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评价申报规模标准
2.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评价申报表及申报单位承诺
书
3.申报资料要求
4.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评价申报项目汇总表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宣城市水利局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