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犬已成为许多家庭的生活选择,犬只给我们带来欢乐与陪伴的同时,文明养犬也成为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中心城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践行《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养犬,筑牢安全防线
自觉遵守养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到指定机构为犬只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按时续免,领取免疫证明;在规定时限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做到“有证可查、有标可识”。自觉遵守宜宾市限养区规定,不饲养禁养名录内的烈性犬、大型犬(特殊需求经备案的除外),共同守护公共安全底线。
二、规范养犬,彰显文明素养
携犬出户时,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使用犬绳牵领或用笼具装载。在电梯、楼梯等狭小空间或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主动为犬只佩戴嘴套,或采取怀抱、装入犬笼等安全约束措施,避开出行高峰时段。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入规定,不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医院、学校等场所(军警人员执行公务、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辅助犬的除外),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用细节传递文明。
三、尽责养犬,守护洁净环境
自觉承担管护责任,妥善管理犬只日常行为,及时制止犬只持续吠叫,避免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携犬外出时,务必随身携带清洁工具,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不污染公共道路、绿地、楼道等区域。若犬只死亡,须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随意丢弃行为,共同守护城市洁净容颜。
四、文明养犬,共建和谐家园
若发生犬只伤人事件,请立即主动救助伤者、垫付医疗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置工作。主动学习文明养犬知识,积极向身边人宣传法律法规和养犬常识,带动形成良好养犬风尚。发现违法违规养犬行为时,可通过官方投诉举报渠道理性反映,共同参与城市治理,携手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
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建设需要每一位市民共同努力,文明养犬是我们应尽责任和义务。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规范养犬的每一个细节做起,少一份放任、多一份约束,少一份随意、多一份担当,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养犬理念,为建设和谐宜居、文明整洁的美丽宜宾贡献力量!
宜宾市公安局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宜宾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6年2月4日
原文地址:http://jsj.yibin.gov.cn/tzgg/202602/t20260205_220202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