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市中心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及保障标准的批复》(商政文〔2016〕23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家庭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监督电话:3390660
附件: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新申请人员名单.xls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s://zjj.shangqiu.gov.cn/zwdt/tzgg/content_30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