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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关于2026年度第四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6 10:12:15 本文标签:内蒙古自治区 行政审批 审查意见 住建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6年度第四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34家建筑业企业、3家监理企业、55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4家勘察设计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期截止到2026年2月25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具体审查意见已发送至企业电子邮箱(申报表填报电子邮箱号),请企业自行查看。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6944058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综合窗口

附件:1.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四批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第四批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

4.第四批勘察设计企业审查意见

2026年2月5日

 

原文地址:http://zjt.nmg.gov.cn/zwdt/gszl/202602/t20260205_2859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