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佛山市住建局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餐饮店铺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6 13:05:23 本文标签: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 生态环境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各物业服务人、装修人、业主、房屋使用人:

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内餐饮店铺装修管理,提前引导规范装修行为、强化多方监督,有效防治餐饮油烟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市城管局已在“佛山城市管理”小程序上线“物业报装模块”,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业主、装修人依法申报,遵守管理规定

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餐饮店铺,应当(或督促委托的装修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向物业服务人申报登记,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将装修内容、工期、联系人等信息张贴于施工现场,告知邻里。

业主、装修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物业服务人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二、物业服务人加强巡视,劝阻、报告违法行为

物业服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认真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在收到餐饮店铺装修申报时,应当向业主、装修人告知装饰装修的禁止性行为和注意事项,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登录“佛山城市管理”小程序的“物业报装模块”,填报有关信息(操作指引见附件1)。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业主、业主委托的装修人实施法律法规禁止性行为或者违反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立即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三、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将问题控早化小

各区住建、城管、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加强餐饮店铺装修及运营全环节指导监管。指导业主、装修人办理申报手续,引导物业服务人使用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监督餐饮店铺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接入建筑物专用烟道,依法查处封堵、改变专用烟道及向地下排水管道排放油烟等行为。依托小程序填报信息,提前掌握装修动态,开展普法宣传和风险提醒,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四、业主共同参与监督,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倡导餐饮店铺周边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房屋使用人,通过“佛山城市管理”小程序“物业报装模块”“信息查询”功能,查询本区域拟施工或正在施工的餐饮店铺信息。对未查询到登记信息却正在施工的,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情况。

请各区相关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各级相关单位填写附件2《登录端账号信息收集表》,并于2026年3月18日前汇总后,统一发送至联系电子邮箱xxx1179@163.com。

附件:1.物业报装模块使用指引

2.登录端账号信息收集表

3.相关法律法规节选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6日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7112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