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第3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9日
六安城区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汇总表(2026年第3批)
序号 | 买受人 | 出售人 | 房屋坐落位置 | 合同备案号 | 撤销原因 | 备注 |
1 | 耿惠芳 | 安徽长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安西宸天著31幢1001室 | XJBA202511033415010012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
2 | 耿惠芳 | 安徽长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安西宸天著地下车位-10568 | XJBA202511033415010018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xzsp/547251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