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在省住建厅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严格对照《中共衡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202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以打造住建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统筹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普法宣传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把法治要求贯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发展、行业监管、风险防范全过程,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从“规范运行”向“提质增效”转变。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思想引领,构建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始终锚定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将法治建设置于住建工作全局突出位置,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根本准则,以“全面抓、带头干、全程督”的担当,聚力构建上下贯通、协同发力、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
(一)高位统筹部署,凝聚思想共识。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与建筑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燃气安全整治等核心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全年召开14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执法制度完善、涉企监管优化、重大执法决定等法治议题,做到涉法工作逢会必讲、优先安排,推动干部职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动自觉。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确保法治建设高位统筹、统一推进。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结合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印发了《衡水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衡建〔2025〕41号),明确14项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标准。强化过程管控,局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全年共听取相关工作汇报4次,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推动法治建设有序开展。
(三)深化法治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示范,以衡水市委“走基层”宣讲团成员身份,赴故城县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组织会前学法4次,会前观看法治警示教育片9次,通过法律法规学习和典型案例剖析筑牢思想防线,提升领导班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科室单位将法治建设和工作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针对执法队伍建设,组织193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与专业知识培训,实现培训考试100%全覆盖;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开展行政执法警示教育和执法培训3次,通过典型案例剖析,重点强化执法人员程序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有效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矛盾纠纷;全年未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导致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抓实示范创建,夯实法治根基。高度重视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针对政务服务规范、执法行为优化、重大决策完善、创建氛围营造等重点问题,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通过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强化普法宣传氛围等举措,推动创建指标落地见效。以示范创建为契机,有效巩固了法治建设工作基础,提升了全局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
(六)多维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结合住建领域行业特点和民生需求,构建多维度、全覆盖的普法宣传体系。围绕“民法典宣传月”“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活动;创新普法载体,在局微信公众号上设置“住建说法”和“纪法百科”板块,分别发布普法信息38条和59条,专题发布《消防法》《住房租赁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1条,制作惠企政策解读视频256个,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持续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认知水平与守法自觉。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公正文明执法环境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规范执法公示,在局官网行政执法专栏动态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执法结果等信息,新增涉企行政检查专栏,全面公开涉企检查计划、检查频次、检查事项等内容,保障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更新执法记录仪18台,明确《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可监督;三是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配置11名法制审核人员,明确审核范围、程序和标准,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执法决定实行严格法制审核,我局全年审查行政处罚移送案件10件,未出现一起程序违规或错案情况,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二)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印发了《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对抽查比例、联合执法的程序、执法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了调整规范,提升监管科学性和针对性。持续推动“双随机”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深度融合,对高信用企业降低抽查频次,对失信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全年组织“双随机”抽查8次,涉及房地产开发、建筑业企业、燃气行业等市场主体146家,发现问题42家,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相关检查结果已及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三)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监管与服务相统一,在严守法律底线和安全红线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严格落实《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对12类违法行为实行“轻微不罚”,对1类违法行为实行“首违免罚”。在执法过程中,广泛运用说法教育、指导约谈等非行政措施,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整改提升,切实发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作用,提升企业规范经营的自觉性。
三、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筑牢法治建设制度屏障
(一)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会前审查、全程把关、集体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所有议题须经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全年审查会议议题2471件,通过2469件,退回议题1件,要求补充材料1件;通过法律顾问审查重大行政决策1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6份,风险评估报告4份,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二)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修改我局牵头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场管理制度体系。严格遵循“权责一致、有件必审、有件必备、及时清理”原则,常态化推进现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8月27日,印发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衡建规〔2025〕5号),明确保留规范性文件37件、修改1件、废止10件、宣布失效1件,实现规范性文件“瘦身”与“提质”并举,确保政策文件与法律法规、上级决策部署保持一致。
(三)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工作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实行“逢文必审、层层复核、全程留痕”。截至目前,累计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9份、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1次;完成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11件(其中政策措施2件、规范性文件9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书11份,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形。2025年,我局获评“衡水市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突出单位”“衡水市项目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局刘建玲同志荣获“衡水市项目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法治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成效显著。
四、开展执法专项整治,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加强组织部署,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工作调度会共5次,专题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制定《衡水市住建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范围、流程,杜绝“无清单检查”“超范围检查”,印发《关于推行“扫码入企”软件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扫码入企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检查模式,实现检查计划、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数据实时录入、全程可溯,有效杜绝任性执法,2025年,已通过“扫码查”软件开展检查69次,检查企业64家。三是强化层级联动,动态跟踪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2025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组织涉企行政检查122次,同比减少35%,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一是组织专项督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58本涉企行政处罚案卷全面评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印发了《关于2025年度全市住建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个性问题分类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在局机关和办事大厅设置投诉举报箱,在门户网站开设“投诉举报”窗口,设立举报电话(0318-2815010)及公开举报邮箱(hszjjfgk@163.com),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参照市局做法进行线索收集。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主办件22件、会办件2件,政协提案主办件38件,会办7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四个严禁”和执法行为“五严禁、八不得”要求,杜绝“四乱”“趋利性执法”等行为,一是重新修订印发了《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对行政检查的事项、程序和方式进行了具体明确和规范,为行政执法监督提供制度依据;二是印发了《行政检查文书示范文本》(2025年版),统一行政检查文书格式,规定对行政检查人员的执法行为过程以文字或影像的形式进行全记录,适时接受监督;三是制定印发了《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用语规范指引》,统一执法行为用语,优化沟通方式。
五、强化协同联动配合,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作为,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以精准高效的协同行动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要求,完成37家经纪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规范行业准入标准;联合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估价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抽取14家企业,发现的2个问题均已跟踪督促整改到位,有效净化了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二)提升工程审批服务效能。深化工程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建设,完成工程审批系统与消防审验系统的对接,2025年高效办理消防验收业务15项、备案抽查业务19项,实现消防审验流程无缝衔接;推动省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与工改系统深度对接,打破数据壁垒,全年通过线上平台累计办理竣工验收备案36个项目,大幅提升审批服务便捷度。
(三)深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应用。依托联审联查平台,积极提供公租房、保障房申请户相关信息查询服务,2025年累计查询3.6万人次,为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助力住房保障政策高效落地。
(四)配合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告登记和转移登记等工作。建立商品房备案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共享机制。2025年完成商品房备案13226套,并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共享,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提供必要条件,实现数据高效流转,减少材料提交,缩短办事流程。
(五)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案件办理工作。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积极响应法院工作需求,全年协助法院开展房产信息查询5583人次,查封房屋1151套,解封房屋897套,为案件高效办理提供有力支持,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六、深化工作改革创新,助推民生服务提升
(一)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一是联合印发《衡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有效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二是创新推行商品房现场销售“八公开”,目前已覆盖全市215个销售场所,售后纠纷信访量下降75%;三是印发《衡水市建制镇培育壮大工程工作方案》,实现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此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四是编制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建立健全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机制,目前已完成我市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五是出台《衡水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规定(试行)》并在全省推广,截至目前,主城区337个小区已规范公共收益648.28万元,扣除合理成本后,453.80万元已划转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六是针对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制定“一楼一策”解决方案,实施逐项销号,截至目前,解决182个单体工程建设手续、解封商品房2434套、为60个项目办理了“两验收一备案”手续。
(二)争取试点示范。“我市整体卫浴、集成厨房2个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入选住建部《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目录(第一批)》”“信访工作典型经验被住建部在全国推广”“衡百国际广场被评为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项目”;“泰华未来城项目基桩工程”获评中国建筑业协会金基奖、“我局被全国妇联评为2024年度妇联先进集体”以上5项工作获国家级部门肯定。农村燃气“冬病夏治”工作、《衡水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规定(试行)》、我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本增效亮点做法入选《河北住建工作情况交流》等25项工作被省级部门肯定并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数字化试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优化招标流程试点、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等9项工作成功争取省级试点。
(三)创新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全年高峰时期全市276个在建项目设立了“农民工维权中心”,2025年化解欠薪隐患146件,涉及农民工1455人、资金1289.91万元;建立工程项目数字化监管平台,已将全市440个项目699个建筑企业684份施工合同纳入监管。
七、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以法治守护民生福祉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法治为引领推进全方位整治。一是加强制度支撑,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措施;印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不深不透”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通知》等文件,强化制度支撑;聚焦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普法宣传。二是健全线索排查机制,建立“投诉举报箱+官网‘投诉举报’窗口+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动”的线索收集机制和“科室排查、县级上报、市级研判”排查机制,确保涉黑涉恶线索早发现、早处置。三是深化建筑市场整治,加大建筑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36个在建项目,组织招投标各方主体签署《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约940份;制定《关于深入规范和整治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开展中央专项巡视唐山市反馈意见整改进展督查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市286个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以及2024以来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369个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累计发现问题2个,目前已全部处罚整改完毕。四是进一步规范“三书一函”管理,明确了职责分工、办理流程和整改验收要求,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建筑市场领域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规定5个工作日内甄别举报、6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集体研判或专家论证),明确了投诉举报事项的办理管理,提升投诉举报办理效率和质量。
(二)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2025年,累计承办各类信访投诉案件13699件,信访复查6件,以“即接即办、限期办结”为原则,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应。累计受理来访群众1010批4300余人次,对45件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30件市联席办梳理交办事项集中攻坚,推动“陈年老账”清仓见底,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加强行政应诉和复议工作管理,维护法律权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尊重司法权威。2025年,我局办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庭率100%,办理行政复议38件,全年无不履行司法裁判或复议决定的情形,切实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
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执法人员在法治观念和依法履职的能力方面,在当前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房地产与建筑业态转型升级的市场背景下,还需要大幅度提升;二是在普法宣传载体和形式上创新意识不够强,普法的范围和力度对照要求均有一定的差距。
九、下一步工作谋划
(一)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能力培训,通过案例教学、现场实操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法律适用和案件办理能力。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法制审核力度,对违宪违法、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文件严格把关;动态管理现行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回头看”与后评估,及时修订或清理不合规文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三)深化信用监管应用。进一步完善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将信用等级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比例调整重要依据,实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协同监管。建立市、县两级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企业违规线索、处罚决定、整改情况等信息实时共享。推行“联合执法”,组织市、县两级开展联合检查,提升执法效能。
(五)提升普法质效。丰富普法形式,提升普法趣味性和覆盖面。加强重点群体普法,针对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企业等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培训。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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