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施工作的通知》(内安委办〔2024〕114号)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程序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盟住建领域企业全体员工(含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及劳务派遣人员)在生产经营各环节中发现安全隐患后的报告行为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小程序使用方法
(一)拍照报告流程。
(1)点击页面“隐患上报”进入上报页面;
(2)填写项目/企业名称、所属填写隐患相关信息(项目/企业名称、所属区域、隐患类型、隐患描述、发生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上传图片、上传视频)
(3)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上报
(二)接受、处理、统计流程。
(1)登录后台管理系统后,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隐患上报"模块进入管理界面;
(2)在隐患列表页,可通过区域、项目/企业名称、隐患类型、处理状态、时间段等多维度进行搜索筛选,并点击"筛选"按钮执行查询(点击"重置"可清空所有筛选条件);
(3)找到目标隐患记录后,点击操作列的"查看"按钮,可查看隐患的详细信息(包括上报内容、图片视频、位置信息等);
(4)根据隐患状态,对隐患进行相应处理:点击"处理"按钮可进行审核、分配责任单位、更新处理状态等操作,或点击"删除"按钮移除不需要的隐患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实施。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提升从业人员保护自身安全,保障合法权益的安全意识,鼓励从业人员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身边安全隐患。各地住建部门要将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建设、教育培训等方面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对不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不实施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或企业员工报告的事故隐患核查整治不力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二)细化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工作流程。一是各有关企业应明确事故隐患发现、报告、受理、核实、整改、销号及奖励工作流程,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二是各有关企业应通过公示“随手拍”小程序、专用报告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途径受理事故隐患报告。三是各有关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积分及奖励标准,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及因发现并及时报告事故隐患避免伤亡事故的予以重奖。四是加强报告事故隐患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得以各种名义和方式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按时报送专项联系人信息。请各地住建局于12月28日前,报送2位专项联系人信息(分别负责建筑施工方面和城镇燃气方面)至盟住建局安委办。联系人信息需包含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联络畅通。
联系人:杜晓峰
联系电话:0479-8214040
联系邮箱:xmzjjjgk@163.com
附件:1.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模板
原文地址:http://jsj.xlgl.gov.cn/jsj/zwgk/tzgg/2026012917042989784/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