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羽家庭申购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项目平桂大道1#地块北侧经济适用住房,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该家庭户经平桂矿区管理处初审,平桂区住建局二审,2026年1月提交至我办复核。经复核该家庭户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6年1月26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7813
附件:张羽家庭申购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项目平桂大道1#地块北侧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
张羽家庭申购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项目平桂大道1#地块北侧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 序号 | 申请家庭类型 | 是否在本项目改造范围 | 申购时间 | 主申请人姓名 | 申购时婚姻状况 | 配偶姓名 | 申购时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 申购时家庭住房情况 | 备注 |
| 1 | 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 是 | 2016年1月18日 | 张羽 | 未婚 | / | 18000 | 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715996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