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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关于印发青岛市住建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7 12:03:23 本文标签:国有土地 房屋征收 管理办法 青岛市 住建局 有效期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经评估,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延长《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建规字〔2020〕11号)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再标注有效期。登记号为QDCR-2026-0140002。

    附件: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601/t20260128_104960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