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我市住宅工程阳台设计与群众需求不匹配,新建房屋交付后出现阳台分隔门拆改现象频发导致的资源浪费、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满足业主对阳台分隔门个性化设置的需求,我局草拟了《关于南昌市住宅建筑阳台分隔门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2日),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625476336@qq.com
2.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香江路199号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904室,电话:83884159。
附件:关于南昌市住宅建筑阳台分隔门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勘察设计科
2026年3月9日
关于南昌市住宅建筑阳台分隔门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破解我市住宅工程阳台设计与群众需求不匹配,新建房屋交付后出现阳台分隔门拆改现象频发导致的资源浪费、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满足业主对阳台分隔门个性化设置的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就住宅建筑阳台分隔门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本政策出台后,新出让高品质住宅用地,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实施。
(二)其他新出让普通住宅用地、前期已出让未预售的住宅用地。开发(建设)单位可在项目首次预售前,按照自愿原则,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封闭阳台规划设计方案调整。
(三)已完成首次预售的项目。暂不纳入本次政策适用范围。
二、技术要求
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查,在住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封闭阳台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封闭后的阳台应满足防火、节能、隔声、防水、安全防护、通风等规范要求,标注阳台分隔门尺寸、位置,并注明“封闭阳台分隔门可由业主自理”。
三、需求分类与合同约定
开发(建设)单位应在购房合同中增设封闭阳台分隔门安装选项。
(一)业主选择保留分隔门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建设完成。
(二)业主选择自理分隔门的,开发(建设)单位综合考虑分隔门建筑成本,与购房人协商约定购房款。
(三)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安排,在分隔门订货日后(含当日)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由业主自理”。
开发(建设)单位应将申请自理分隔门的户型清单,在办理各项验收前告知各相关部门。
四、面积测算规则
封闭阳台无论分隔门实际是否施工,进行房产面积实测时分隔门尺寸、位置按施工图纸标注进行测算。
五、其他要求
(一)开发(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规范购房合同约定,主动公示相关信息,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
(二)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防火、节能、隔声、防水等规范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把关,对不执行或不符合相关工程设计标准规范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审查通过。
(三)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控,确保封闭阳台及分隔门安装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监理单位要对阳台分隔门的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理,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上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审批、施工图审查、验收监督、规划核实等环节的衔接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我市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X月X日
原文地址:http://zjj.nc.gov.cn/nczfbzglj/ktsj/202603/435ace5108f241c180746aaae01393c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