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德宏住建局对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18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3-17 19:10:23 本文标签:住建局 德宏州 

张梅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市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您提出的《关于协助解决2025年建筑设计企业丙升乙资质延续存在问题的建议》(第018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把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了解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认真研究、逐一落实,积极主动将代表提出意见转化为提高城乡居住环境提升,推动城市建设发展有力抓手。自收到人大建议以来,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小山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杨晓梅和建筑业管理科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协同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深入调研、多方沟通,结合发展实际,制定详细的办

理方案,确保人大建议办理有序推进。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为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11月10日印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资质管理规定申请延续,申请企业各项指标需满足资质标准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申请乙级资质延续,需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等规定。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及资质标准,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乙级资质。

关于“技术负责人业绩无法满足要求的问题”,经研究核实认为:《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部分对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技术负责人考核标准: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业绩不达标,不得核发资质。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根据本州实际情况能否对丙级换领乙级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一年有效期延至二到三年。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建函〔2024〕100号)要求企业按照资质管理规定申请延续。未满足资质标准的企业不予延长资质有效期。

二是资质证书一年有效期满前资质延续中技术负责人业绩可否不计入考核范围。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技术负责人业绩需计入考核范围。《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写明技术负责人业绩需纳入资质考核范围,并明确标准。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监督、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建筑业管理科字晓雷,18388268504)

抄送: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州政府办公室。

 

原文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6IWRHEAPBE787035DE964BA9B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