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六建科函〔2023〕300号)文件要求,现将长三角大飞机先进制造业集群六安基地研发综合楼及周边配套项目研发综合楼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截止日期至2026年3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不同意见的,请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3925902)。
附件:六安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公示名单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2日
附件:
六安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公示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 结构形式 | 评价阶段 | 评价时间 | 评价结论 | 备注 |
1 | 长三角大飞机先进制造业集群六安基地研发综合楼及周边配套项目研发综合楼 | 六安东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装配式钢结构 | 预评价 | 2026年3月10日 | 符合“六建科〔2023〕56号” 文件要求,同意通过。 |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qt/547310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