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旺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住建部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梁河县、盈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并建设的建议》(第0205号),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存在问题,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了解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认真研究、逐一落实,积极主动将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造福人民群众的实招硬招,将各方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我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当中。一是坚决落实主办责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NO.30)要求,具体指定城乡建设科负责该建议主办,联合州生态环境局协同办理建议,切实明确工作分工、职责、要求,全
方位压实责任;二是深入开展分析研究。联合州生态环境局开展会商、研究,系统梳理近年来梁河县、盈江县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现状,全方位检视、条块化分析、项目化总结,对照建议指出问题,逐一研究,逐项梳理,合理确定下步工作目标;三是正视差距补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系统谋划部署下步工作开展,特别是发扬工作好的经验、汲取不足教训,盯住差距发力、盯住短板用功,进一步推动梁河县、盈江县合并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使梁河县、盈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安全、高效收集、运输并达到无害化处置要求。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请求州级相关部门牵头推进梁河县、盈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合并建设”,经我局研究核实认为,随着经济与城市建设的发展,生活垃圾的产量也相应的增加,目前,盈江县已决定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1座,年处理垃圾10.95万吨,配置1×3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1×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计划总投资17890.87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协同处置梁河县生活垃圾。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请求州级相关部门牵头推进梁河县、盈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合并建设”,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全力推进盈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办理特许经营手续和组织开展招投标程序,计划2025年年内开工建设;二是在盈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后,将积极协调将梁河县生活垃圾转运至盈江县无害化焚烧处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您对全州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对全州住建工作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城乡建设科王安乐,18108897983)
抄送: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州政府办公室。
原文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6IWRJL0WEF81E27F623F41358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