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顺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您提出的《关于消除窨井盖隐患,确保市民出行安全的提案》(第13040215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了解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认真研究、逐一落实,积极主动将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造福人民群众的实招硬招,将各方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我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NO.30)要求,切实明确工作分工、职责、要求。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窨井盖建设管理现状。目前,全州道路建成区道路检查井主要有供电、供水、排水、广电、移动、联通、电信、消防、天然气、公安交警、广电网络、等产权管线单位建设管理使用,井盖材质以水泥、硅塑为主。我州城市政道路上窨井盖由各产权单位负责建设、养护和维修,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协调。在日常工作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坚持日常巡视制度,在巡视发现或接到“问题井盖”通知后,由专人负责第一时间现场查看,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查找产权单位并通知督导产权单位进行更换。对于产权单位不及时更换以及无产权的井盖,为杜绝安全隐患,采取了垫资更换或予以回填恢复路面平整。
(二)制度建立情况。2021年5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广播电视局、州能源局、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6家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建发〔2021〕49号),对窨井盖安全管理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三、关于建议的答复
(一)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近年来我局结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关于印发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方案的通知》和每年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要点等工作要求,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市政道路交通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截至目前,全州市政道路隐患共排查927处,发现隐患170处,整治完成167处;市政窨井盖共排查12465处,发现隐患854处,整治完成854处;城市桥梁共排查38处,发现隐患21处,整治完成21处;市政道路道路施工围栏131处,发现隐患32处,整治完成32处;临街广告牌1069处,发现隐患424处,整治完成424处,占道经营行为公发现违章行为18353件,处理完成17185件;城市道路及住宅小区减速设施共排查733处,发现隐患30处,整治完成22处;共排查市政道路路灯9075处,发现隐患2134处,整治完成1374处;地下管线、管廊共排查123处,发现隐患13处,整治完成13处;汛期管道清淤情况共排查管网178.9公里,清淤完成13.3公里。
(二)加强日常管理。由于人行道上窨井盖产权单位较多,我们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窨井盖进行巡查、修补、更换,并要求各产权单位必须做到底数清楚,问题明确,并负责问题窨井盖有效整改。为能及时发现窨井盖安全隐患,各县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长效机制。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芒市住建局街(路)长巡查群”,发动所有员工无论是在工作中或是生活中,在城区街道只要发现检查井有破损情况,立即把照片和位置发在群上,并及时通知产权单位修补、更换,真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同时建立芒市路灯维护管理制度,其中检查检修路灯井盖为每年一次。瑞丽市也正在通过微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窨井盖排查维护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下步我们将加强对《关于转发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执行力度。目前我局正在草拟《德宏州关于加强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加强窨井盖安全也是其中一项内容。住建部门将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窨井盖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监督、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城乡建设科李硕,18088215129)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
原文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6IWS9POMA517F00E53024B949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