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吴东霞同志任职的批复》(防组干函字〔2026〕18号),经研究决定:
吴东霞同志任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党建办公室)科长(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党建办公室)副科长(副主任)职务。
中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6年1月8日
原文地址:http://zjj.fcgs.gov.cn/zfxxgk/fdzdgknr/rsxx/t273366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