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工程建设优秀项目和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经组织各县(市、区)初审、推荐,我局审定后,现将拟上报省建设厅的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3月16日起到2026年3月20日止。
2.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市建设局机关纪委或局质安处反映,监督电话:82468155(机关纪委),82064626(质安处)。
3.反映情况要求实名反映,实事求是,内容具体。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当署名和联系方式。
4.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公示的内容全面核对,如有差错,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联系人:82064735(质安处)。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jsj.jinhua.gov.cn/col/col1229168712/art/2026/art_48be657df7ec4b809418e7c5176f8d3d.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