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要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留城市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规定,经前期开展调研工作并取得相关产权人同意,现将拟公布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西宁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71-6145338
电子邮箱:cjk6140619@163.com
附件:西宁市拟认定历史建筑名单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s://cxjsj.xining.gov.cn/sy/tzgg/202603/t20260316_23301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