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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共筑美好家园乌海市文明养犬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6-03-18 13:13:11 本文标签:乌海市 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犬是人类忠诚的伙伴,养犬不仅是个人爱好,更关乎城市文明形象、公共卫生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4月1日正式施行,规范养犬行为、倡导文明养犬已成为每位市民的共同责任。为让人与犬只和谐共处,让城市更整洁、更安全、更温馨,现向广大市民朋友郑重倡议:

一、依法登记,合规养犬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主动为爱犬办理登记手续,按时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牌,做到“一犬一证、亮牌出行”。不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禁养犬种及超过限养犬标准的大型犬、烈性犬。

二、规范出行,安全护民

携犬出户时,务必使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牵引绳牵领,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特殊群体。进入电梯、楼梯等狭小封闭空间,及时收紧牵引绳,或采取怀抱、装入犬笼、佩戴嘴笼等安全措施,避免犬只惊扰他人。坚决杜绝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的行为,共同维护出行安全。

三、爱护环境,及时清污

随身携带纸巾、塑料袋等清洁工具,养犬人在犬只排泄粪便后第一时间清理并妥善处置,不留下任何环境卫生“死角”,让社区、公园、步道等公共空间始终保持整洁美观,用举手之劳守护城市洁净。

四、尊重他人,恪守禁区

遵守犬只禁入规定,不携犬进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图书馆、商场等明令禁止的场所;进入允许携犬的公共场所时,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听从引导。尊重他人对犬只的恐惧心理,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犬吠扰民,遇有邻里投诉主动沟通整改,共建邻里和睦的居住环境。

五、终身负责,绝不弃养

践行“养犬终身负责”理念,养犬前深思熟虑,不盲目跟风;养犬后悉心照料,不因犬只年老、患病或生活变动等原因遗弃。若确无饲养条件,应及时将犬只转送符合条件的他人饲养或移送犬只收治机构,并依法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杜绝流浪犬产生。

六、主动监督,共促文明

积极参与文明养犬宣传,带动身边养犬人遵守《条例》、践行倡议。发现违法养犬、遗弃犬只等行为,主动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共同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凝聚起“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文明合力。

文明养犬一小步,城市进步一大步。每一位养犬人都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每一次规范养犬的行为都是对城市温度的守护。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文明要求,争当文明养犬的先行者、推动者、守护者!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zjw.wuhai.gov.cn/zjj/879643/879725/879730/879766/879768/241162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