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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住建局对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30401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3-18 14:09:11 本文标签:四次会议 住建局 

杨晓梅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居民小区停车场所消防安全设施的提案(第1304011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了解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认真研究、逐一落实,积极主动将委员提出意见转化为提高城乡居住环境提升,推动城市建设发展有力抓手。自收到政协提案以来,我局第一时间成立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住建局局长李小山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武显龙和房地产业管理科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协同推进,积极与州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协调对接,选取了芒市地区部分住宅小区进行实地调研,对照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条研究答复意见,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提案办理情况。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新能源车辆(电动车)充电问题突出,二是关于小区(地下车库)消防设施器材不足,三是关于消防安全重视不足。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当前全州部分住宅小区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全州共有住宅小区1026个,其中: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小区250个,非物业管理小区776个,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覆盖率仅为24.37%,剩余非物业管理小区通过业主自管、单位托管、社区兜底等方式进行管理,导致部分小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维护更新不及时,私家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频发,加之部分小区场地有限,没有合适的位置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所以强化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迫在眉睫。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同州消防救援支队协调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将消防安全作为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评分依据之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强化对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机制的通知》,着力破解小区重大消防火灾隐患整改五资金来源的难题,督促物业企业加快配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建设,解决居民充电需求。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针对既有住宅小区,会同州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各县市住建、消防对辖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梳理出问题清单,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通过居民筹集、上级配套等方式筹集资金完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设施;督促物业公司设置消防通道,及时劝阻和制止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

二是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会同消防部门督促指导物业公司、业委会制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停车场所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组织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培训,增强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提高物业公司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关于加大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宣传,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会同消防部门强化同街道、社区的协调对接,积极向居民宣贯《德宏州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指导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微信群、小区公示栏、组织消防安全活动等形式提高小区住户消防安全意识;动员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按需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切实满足住户充电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监督、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房地产业管理科汪伟伟,13808782211)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

 

原文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6IWRSIW5EBF3DDC28D7341ECB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