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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关于发布我市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标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3-19 10:32:48 本文标签:租赁住房 

经市政府同意,临汾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6㎡,但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zjj.linfen.gov.cn/wjfg/tzgg/202603/t20260318_627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