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曾献松等52户家庭符合滁州市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保障条件,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3月23日。
公示期内如对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市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提出。
市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50—3926205
通讯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1407室
邮编:239000
附件:2026年上半年滁州市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员情况表(第一批).xls公示.xls
滁州市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sj.chuzhou.gov.cn/xxfb/tzgg/tzgg/11044628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