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我单位拟对安康城区城东物流园污水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城区城东物流园污水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KSZ-2026003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柯旭
联系方式:0915-3230552
四、采购内容、预算及服务期:
采购内容:安康城区城东物流园污水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60000.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五、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登记证书、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
(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无失信记录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六)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报价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加盖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公章/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七)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报价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印章),依法无需缴纳社保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八)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6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六)《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建设大厦710室
联系电话:0915-3230552
八、报价文件递交及询价时间、地点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16:00
(二)询价时间:2026年3月23日16:00
(三)询价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建设大厦7楼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一)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提交的所有纸质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三)供应商须全部满足本公告所列资质要求,方可参与本次询价;
(四)供应商须将资格要求的各项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2026年3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s://zjj.ankang.gov.cn/Content-290381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