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建设更新部、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市场(含招标代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金市建〔2020〕227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jsj.jinhua.gov.cn/col/col1229168694/art/2026/art_8cab316174ef4fd99a27bb1134c5e92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