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补助市县)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研究制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及棚户区改造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职责,负责房改房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全市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建筑市场综合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四)负责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指导监督工程标准定额和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
(五)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和重点镇、乡村风貌提升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抗震设防工作。
(六)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拟订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房产资金、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评估、经纪、咨询等)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白蚁防治工作。
(九)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十)拟订消防设计、验收政策法规、技术规定,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及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管理、墙体材料改革等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和园林绿化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处置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挖掘城市公共用地等方面的监管。
(十四)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生活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
(十五)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开展数字城管工作。
(十六)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户外广告设置等城市管理方面,以及房地产类、住房保障、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建筑施工扬尘方面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十七)负责市本级监管范围内的建筑勘察设计、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招投标、标准定额等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业管理与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13个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局本级部门预算的19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规划发展改革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城市建设与更新科、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住房保障与房改科、市容环境管理科(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质量安全监管科、行政执法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党建办公室)、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办公室、创园办、调处中心。
纳入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防城港市住房和保障中心
2、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3、防城港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
4、防城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5、防城港市城乡风貌改造中心
6、防城港市白蚁防治中心
7、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8、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
9、防城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0、防城港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所
11、防城港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12、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
13、防城港市燃气管理中心
三、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直属单位14个、局机关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2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行政单位: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事业单位:防城港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防城港市住房和保障中心、防城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防城港市城乡风貌改造中心、防城港市白蚁防治中心、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防城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防城港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所、防城港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防城港市燃气管理中心。
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测绘院。
局机关本级内设科室:办公室、规划发展改革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城市建设与更新科、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住房保障与房改科、市容环境管理科、质量安全监管科、行政执法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共15个职能科室。
临时机构:项目办、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办公室、“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处中心、防城港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我部门总收入23474.54万元,总支出23474.54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加648.92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较上年增加了1200万元,故收入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加648.92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较上年增加了1200万元,故支出增加。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总预算为23474.54万元,同比增加648.92万元,增长2.8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340.58万元,同比增加614.96万元,增长4.83%,主要原因为预算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较上年增加了1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100万元,与上年持平。单位资金(其他收入)33.96万元,同比增加33.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市园林处新增需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租金收入。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2347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8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26%,同比增加614.96万元,增长2.69%;项目支出预算19656.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74%,同比增加805.92万元,增长4.28%。支出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较上年增加了1200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7%,同比增加85.23万元,增长20.12%。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181.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7%,同比增加43.46万元,增长31.54%。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动。
3.城乡社区支出22524.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95%,同比增加514.58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较上年增加了120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60.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1%,同比增加5.65万元,增长2.22%。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8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26%,同比减少156.99万元,下降3.95%,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26年预算编制基本支出测算减少了年度考核奖及人员调出、退休等,故总体支出减少。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81.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19%,同比减少205.57万元,下降5.5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2.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同比增加41.53万元,增长15.29%。主要原因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纳入基本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2.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6%,同比增加6.87万元,增长42.74%。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9656.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74%,同比增加805.92万元,增长4.28%,增长主要原因为预算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较上年增加了12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10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78万元,较上年减少1.78万元,下降11.43%。具体明细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4.11万元,较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19.8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4.11万元,较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19.88%,主要为白蚁中心用于市内执行公务、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9.67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76万元,下降7.62%,主要用于: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故预算安排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2026年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313.99万元,同比增加41.71万元,增长15.3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和预算项目调整,相应的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4806.6万元。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1.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755.3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市白蚁防治中心核定车辆编制4辆,其中:白蚁预防施工作业用车2辆、房屋白蚁复查灭治业务用车2辆。
市园林管理处实有车辆23辆,其中:在用11辆(洒水车3辆,高空作业车2辆,垃圾车1辆,其他用车5辆),出租出借0辆,闲置2辆(洒水车1辆,垃圾车1辆),待处置10辆(原城管电动巡逻车5辆,自卸汽车2辆,双排座货车2辆,载货汽车1辆)。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实有车辆21辆,主要为环卫作业车辆,现保有3台维修工具车作为考核用车,2台有害垃圾收运车,另16台垃圾清运车辆移交给外包服务方使用,外包方按月缴纳固定资产使用费用至市财政局。
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所实有车辆4辆,为业务工具车(其中:高空作业车3辆,皮卡车1辆),主要用于路灯维修维护及巡逻。
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实有车辆皮卡车1辆,为业务工具车。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体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86个,预算资金19656.5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2个,预算资金33.3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市管市政设施维修养护服务 | 1000 | 通过实施市管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作市场化外包,保障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达到“五无”(无隐患、无坑洞、无渍水、无缺损、无堵塞),“三好”(养护维修质量好、路面平整顺畅好、管网排水功能好)标准,通行安全舒适,有效延长道路使用寿命,减少因道路病害引发的安全事故,提升城市交通运行率与形象,为市民创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 |
春节、国庆摆花工作经费 | 100 | 春节、国庆两个节庆日,对管辖范围的公园广场街道进行喜庆祥和的氛围营造布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在春节前布置完成节点花坛及悬挂灯笼等,在国庆节前布置完成节点花坛。 |
新建房屋十五年复查费 | 23.5 | 通过根据对新建房屋使用年限及白蚁侵害程度,2026年房屋复查面积约760万平方米,争取通过回访复查的方式提高工程质量,以有效掌握我市白蚁防治现状,排除白蚁复发危害的目标。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补助市县)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文件下载:
附件: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原文地址:http://zjj.fcgs.gov.cn/zfxxgk/fdzdgknr/czxx/t2736010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