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省财政厅安排我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更新专项(城中村改造)2项转移支付资金共计43,833万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42,833万元,城市更新专项(城中村改造)1,000万元。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粤府〔2025〕56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厅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更新专项(城中村改造)资金分配方案与绩效目标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3日— 3月29日(公示期7日)
附件:1.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方案与绩效目标
2.城市更新专项(城中村改造)资金分配方案与绩效目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23日
(联系人:陈凯亭,联系电话:83133533)
原文地址:http://zfcxjst.gd.gov.cn/xxgk/gsgg/content/post_48735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