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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附属医院旁绿地提档升级项目询价文件

发布日期:2026-03-25 12:03:59 本文标签:项目询价 医科大 

我单位拟对西南医科大附属医院旁绿地提档升级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选定一家设计单位,开展项目设计,采购限价7.8万元。

一、项目概况

(一)实施单位

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

(二)项目名称

西南医科大附属医院旁绿地提档升级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三)设计内容

项目地块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城西康城路,紧邻西南医科大附属医院大门,总面积约11500㎡。设计内容包括:园林景观(绿化种植、地形整理)、园路及铺装广场、景观小品(休憩廊架、坐凳等)、给排水、电气照明等专业的全套施工图设计;针对流动餐贩管理需求,需在绿地内规划出集中摆摊区域,并完成该区域的基础设施(如给排水接驳、地面硬化、照明等)施工图设计;如施工图设计需要,应对关键节点(如拟建廊架、硬质铺装区域等)进行必要的地质详细勘察,并提供勘察报告(可参考周边地勘资料)。

(四)采购内容

包括方案设计、地质详勘(如需)、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要求与概预算编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服务工作。

(五)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计投标限价78000.00元。

(六)成果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说明书:包含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场地现状分析(含地质条件)、设计理念与目标、总体布局、功能分区、交通流线组织、景观节点设计、绿化配置说明、结构设计计算书、给排水及电气设计说明、施工要点、工程概算说明等。

2.全套施工图纸:提供能清晰指导施工的CAD电子版图纸及加盖出图章的蓝图。图纸应包含总平面图、定位放线图、竖向设计图、绿化种植图、铺装详图、景观小品施工详图、给排水管网布置图、电气照明线路图、关键节点大样图等。

3.概预算文件: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定额标准的详细工程量清单、概算书和预算书,并包含主要材料表和设备表。

4.设计方案汇报文件:提交用于评审和汇报的PPT或PDF电子文件,包含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的效果图。

(七)服务要求

(1)设计文本应当以条文方式表述设计结论,内容明确简练,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设计图纸所表达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与设计文本内容相符。现状设计图和分析图应当分别表示,图例应当一致。

(3)设计文件成果质量须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包括:《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相关标准;泸州市适用的相关城乡规划及园林绿化管理规定;设计单位因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实施的测绘成果。

(4)服务期内,确保提供成果完整性、准确性。出现重大漏项和误差时,服务商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5)服务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的,书面报经采购人批准后,延长服务时间。

(6)本项目需进行汇报、解释等相关工作时,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7)本项目总投资概算应控制在150万元,设计人在方案及预算编制工作时应进行限额设计,最终的设计成果应满足能准确编制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清单的要求。若出现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的情况或超过投资预算或最终的设计成果不能满足准确编制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清单的要求时,设计人应无条件修改直至满足要求。

(八)履约验收要求

采购人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内容进行验收。

(九)其他要求

1.服务商需全面踏勘项目现场,精准掌握现有场地状况、景观基底及周边环境条件。

2.设计方案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绿色生态”原则,兼顾功能性与景观效果。

3.设计文件需充分统筹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现场安全保障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采购方式及中标单位确定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挂网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信息发布在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当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在严格审查响应文件满足全部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三、设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初步设计方案经审查确认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提交。

四、付款方式

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取得财政评审报告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五、报价要求

报价高于本项目设计采购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人须就所竞标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已包含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售后服务、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所报价格将作为合作期提供服务的最终价格。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类似工程项目设计(类似项目指公园绿地、广场景观、道路景观提升等,且设计面积不小于8000㎡或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项目已通过业主认可的材料;

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投标资料要求(资料须加盖鲜章,包括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至少提供2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指公园绿地、广场景观、道路景观提升等,且设计面积不小于8000㎡或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项目已通过业主认可的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见附件一)

5.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见附件二)

6.信誉承诺函(见附件三)

7.报价函(见附件四);

8.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到开标现场,并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见附件五);

9.投标承诺函(见附件六)。

八、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以上资料正本一份需密封盖章后提交我方,不符合资料提供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料提交后不予退还。未按要求密封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材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引起歧义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

3.除特殊要求(如图纸、彩页等)外,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4.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签署部分应使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签署。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将投标资料密封后(封口处加盖公章),于2026年3月25日下午15:00前到泸州市忠山公园内一楼会议室投递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十一、评标地点及时间

评标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忠山公园内一楼会议室;

评标时间:2026年3月25日下午15:00开始。

十二、其他说明

1.废标情况

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废标情形。

2.本次询价文件在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如有变化,以电话通知和更正公告为准。

3.评审方式。我方将按规定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在严格审查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单位。如第一成交候选人不符合相关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结果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4.如公开询价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继续实施采购。

5.投标人投标即视为已完全接受并认可本询价文件约定内容。

6.本询价内容由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负责解释。

7.联系方式: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广云路109号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后勤科;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8383045483。

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

2026年3月19日

附件一: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类别

姓名

职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要求:请投标人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

附件二:

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

投标人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员缴纳的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成交资格。

附件三:

信誉承诺函

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

我公司(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参与《西南医科大附属医院旁绿地提档升级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及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三年)无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未因设计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2.我公司及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被相关部门查处;

3.我公司及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我公司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存在虚假承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人取消投标或成交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报价函

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

我单位完全接受《西南医科大附属医院旁绿地提档升级项目设计服务采购询价文件》所列各项要求,经我单位研究,我单位的报价为元(人民币)。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

本人(姓名)系 (询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开标、评标等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询价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电话:

注:1、若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参与投标,则投标人不需提供本委托书,仅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参与投标的,采用本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附件六:

投标承诺函

我公司作为本次询价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如我方中选后,在30日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放弃此项采购项目中选资格,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向财政部门报告,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原文地址:http://zjj.luzhou.gov.cn/xwzx/tzgg/gsgg/content_113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