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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建局关于2026年第2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5 13:35:03 本文标签: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资质审查意见 平顶山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查,对受理的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欢迎监督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单位: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375-2633688

邮政编码:467000

附件:平顶山市2026年第2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pdf

2026年3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zjj.pds.gov.cn/contents/36457/740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