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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规划展览馆、市“155”经济发展馆和市科技馆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布展工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5 14:24:49 本文标签:建设项目 纠纷案件 比选公告 南充市 

1. 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业主为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法律服务比选。

1.2 本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范畴,决定采用比选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法律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充市顺庆区。

2.2 项目概况:原告就工程结算争议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付未付工程款3076.57万元、利息197.14万元,合计3273.71万元。顺庆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10日发来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要求15日内提交答辩状及证据材料。该案件将于2026年3月31日开庭审理。

2.3 标段划分:法律服务1个标段。

2.4 比选范围:南充市规划展览馆、市“155”经济发展馆和市科技馆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布展工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案件诉讼终结,判决书生效时止。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考核合格。并在资格、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东路1号707室)报名并获取比选相关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如须)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前来报名的,此项不提供)。需注明公司名称、被介绍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比选文件收件邮箱、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包号(如有)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报名时间等内容。

4.2业主单位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3月27日10时00分,地点: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南充市顺庆区万年东路1号60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业主单位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充市政府网站内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频道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东路1号

联系电话:0817-2796595

 

原文地址:https://www.nanchong.gov.cn/zjj/xwdt/tzgg/202603/t20260320_2320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