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在2026年2月11日进行了2026年第4批3户拟取消保障资格家庭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限内未有家庭提交异议材料,现取消黄伟萍等3户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梧州市2026年第4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告名单(共3户)
2026年3月17日
| 序号 | 公示号 | 主申请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审核结果 |
| 1 | B2025Y0159 | 黄伟萍 | 450403********0320 | 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
| 2 | B2017L0112 | 钟伟基 | 450404********0650 | 因存在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公租房6个月以上违规情况。现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
| 3 | 4605 | 李德兴 | 450402********0613 |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736154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