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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5 17:55:23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保护 城乡建设 建设管理 整改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访件销号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对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1.反馈问题:东营市海湾区域环境联防联控机制不健全,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水平和能力参差不齐,部分沿海区域垃圾收集处置不及时,岸线岸滩垃圾堆放问题较为常见,环境脏乱差。抽查发现,垦利区红光渔港和附近红光渔村岸滩遗撒大量废弃渔网、养殖浮球等渔业垃圾,广饶县浩天渔港附近岸滩堆积大量塑料垃圾。

2.整改目标:健全完善海湾区域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岸滩垃圾管理,确保及时收集处置。

3.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4.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湾长制工作要求,依托湾长制信

息管理平台常态化开展巡湾工作,健全“巡湾—发现问题—交办整治—督促核查”的管理机制。(2)压实属地治理责任,以海湾为基本单元,采取无人机巡查、水面打捞、岸边清理等方式,及时开展岸滩垃圾和海面漂浮垃圾的打捞清理。(3)组织开展“净滩2025”专项行动,精准排查岸线岸滩海洋垃圾,做好清理整治工作,推动海洋垃圾污染问题整改。(4)加大对渔港及周边社区垃圾清理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宣传教育,保持渔港环境清洁。(5)做好入海河流、防潮大堤管理范围内的无主垃圾专项清理工作。(6)2024年,已完成垦利区红光渔港和附近红光渔村岸滩、广饶县浩天渔港附近岸滩垃圾清理工作。

5.完成情况: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结合工作职责,在督促加强渔港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持续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督导检查,保持城乡环境清洁卫生。一是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市40个乡镇(街道)全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督导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并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更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将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更新工作列入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全市更新更换垃圾桶6166个,有效解决桶体破损和桶体不洁等问题。三是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扎实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运行管理,规范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运行,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确保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组织每季度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进行暗访,结合城市管理日常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此项问题,相关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6.公示日期:2026年3月23日至3月29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联系电话:8325306 。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dyjs.dongying.gov.cn/art/2026/3/23/art_37150_10319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