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1917号)要求,从2026年第一季度起,请本市注册建筑企业认真填报本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承接房屋市政工程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工人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详见附件),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日内报送至我局工作邮箱zjjjzsck@zhuhai.gov.cn。
专此通知。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保证金缴纳情况统计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s://zjj.zhuhai.gov.cn/zjj/zwgk/tzgg/content/post_388964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