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复审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有关标准的实施、咨询、反馈等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和自审,并填写标准实施情况评估表、标准自审意见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撰写自审工作报告,于2026年3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文件)报送至市建管中心(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226房间)。
附件: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复审工作的通知.pdf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603/t20260324_1054440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