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华赣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彩仙、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闫兆虎,两人系乌恰县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涉嫌串通投标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陈彩仙、闫兆虎分别罚款19479.72元。
因无法与涉案人员取得联系,无法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请以上2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克州住建局(人防办)领取《建设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逾期视为公告送达。
如以上2人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组织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对你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地址:阿图什市天山东20院
联系人:李君
电话:0908-4222063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2026年3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www.xjkz.gov.cn/xjkz/c102103/202603/c54ab6ef5fc74676b7780aa1831fa94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