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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住建局关于乌恰县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涉嫌串通投标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权力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6 10:14:25 本文标签:雨污分流 改造项目 行政处罚 住建局 

经调查,华赣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彩仙、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闫兆虎,两人系乌恰县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涉嫌串通投标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陈彩仙、闫兆虎分别罚款19479.72元。

因无法与涉案人员取得联系,无法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请以上2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克州住建局(人防办)领取《建设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逾期视为公告送达。

如以上2人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组织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对你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地址:阿图什市天山东20院

联系人:李君

电话:0908-4222063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2026年3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www.xjkz.gov.cn/xjkz/c102103/202603/c54ab6ef5fc74676b7780aa1831fa9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