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东建发〔2024〕4号),经过勘察设计企业自行申报、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对参与我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开展了信用信息审核,现将2026年第1批次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本次评价结果有效期至下次结果公布。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dyjs.dongying.gov.cn/art/2026/3/26/art_37150_1031919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