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静同志任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科长;免去其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办公室综合科科长的职务。
谢文英同志任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免去其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科长的职务。
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6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wgk/fdzdgknr/rsxx/t273940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