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征管中心(局),市房地产业协会,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开展我市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公开选聘房地产价格评估委员会评估类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房地产、土地、资产估价服务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被刑事、纪律处分情况。
2.专业能力:取得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连续执业5年以上,熟悉房地产估价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3.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够履行专家职责。
4.服务意识:服从管理,接受监督,有时间、自愿参加专家服务工作,能按照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5.其他条件:在本行业中无违规行为,从业资历、执业水平、专业造诣在本地同行业人员中有较高评价;能够熟练掌握房地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房地产估价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二、申报材料
1.《马鞍山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申报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3.相关领域主要工作业绩、获奖情况、期刊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提交近3年3份负责具体项目(住宅、商业用房、工业厂房各一份)的评估报告。
5.其他说明文件。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采取所在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申报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个人自荐无需单位盖章),一式两份报送至马鞍山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房地产大厦607),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申报+姓名”)。
2.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止。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由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2.评审确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评审,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行业影响力等因素,确定拟入选专家名单。
3.公示公告:将拟入选专家名单在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马鞍山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并向社会公告。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所报送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事实,将立即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2.专家在聘期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专家,将取消其专家资格。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1155号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607室
联系人:余可;联系电话:0555-2362234;邮箱:1562964241@qq.com。
2026年3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s://zjj.mas.gov.cn/xxfb/tzgg/200640881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