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经技术鉴定、财务审核及上级主管部门决策通过,拟对已达到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和盘亏无实物的资产进行报废、核销处理。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报废资产情况
(一)本次申请报废资产37项,截止2024年7月31日,原值126,823元,净值2037.55元。其中:
1.设备类29项,主要包括相机、空调、电脑、打印机等,原值合计113,723元,净值0元;
2.家具用具类8项,主要包括破损桌椅、文件柜、沙发等,原值13,100元,净值2037.55元。
(二)报废原因:
1.待报废设备均超过按规定折旧年限,无法继续使用;
2.电子设备技术落后,已不适应现行工作要求;
3.因意外损坏或自然老化,经鉴定已无使用价值。
二、拟盘亏资产情况
(一)本次拟盘亏60项资产,截止2024年7月31日,原值434,317元,净值1166.28元,其中:
1.设备类52项,主要包括相机、饮水机、空调、电脑、打印机等,原值合计 417,067元,净值0元;
2.家具用具类 8 项,主要包括会议桌、办公桌等,原值合计 17,250元,净值1166.28元。
(二)盘亏原因:
1.以上固定资产均由我单位前身原城市房屋拆迁事务所采购,并分散存放在各项目指挥部,资产在多次搬迁流转中遗失或损毁;
2.由于历史原因,部分资产报废后,以新购资产替代,难以逐一核验,在清查中出现盘亏。
三、处置方式
本次公示无异议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拍卖、竞价出售、回收拆解等方式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所得残值严格按照财务规定上缴入账,与盘亏资产一并核销处理。
四、公示期限
为确保资产处置的公开、透明,现将上述拟报废、盘亏资产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4月2日(共计五个工作日)
2.反馈渠道: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纪检部门反映。
3.联系电话:0731-22396066
4.联系地址:新华西路1101号房地产大厦320室
附件:1.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处报废资产明细表报废资产明细
2.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处盘亏资产明细表盘亏资产明细
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处
2026年3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zjj.zhuzhou.gov.cn//c13825/20260327/i248657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