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着力破解物业管理领域的堵点难点问题,现将市、县两级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渠道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全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为酒泉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入驻、物业服务收费和履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物业服务区域安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投诉举报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投诉举报渠道
酒泉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渠道如下:

特此公告。
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zjj.jiuquan.gov.cn/zjj/c106845/202603/6efd7e65e9664fb1a715d1ea58b66c2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