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部门,各相关企业:
近期,我省多地接连发生火灾事故,我市也先后发生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自建房施工高坠等安全事故,教训极为深刻。当前,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已全面进入复工复产高峰期,加之清明假期临近,春季气候复杂多变、晴雨交替,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防范压力持续攀升。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切实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加强清明前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安全责任
各县(区)住建部门、各相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层层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穿透到基层、落实到一线、覆盖到全员,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紧盯消防安全,全力遏制火灾事故
(一)深化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将消防安全作为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的必查内容、重点内容,聚焦外墙改造、内部装修、临时用房以及高层、超高层建筑等火灾高发重点部位,严格管控脚手架搭设质量和阻燃型安全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现场监护制度,规范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流程,从源头上排查、防范和化解火灾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持续强化落实“拆窗破网清障”专项行动要求,对施工区、生活办公区的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坚决拆除违规设置的防盗网、防护网,及时移除占用、堵塞通道的车辆、杂物等障碍物,确保紧急情况下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同时,全面检查维护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及时更换过期、损坏设备,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随时可正常投入使用。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针对节后返岗人员、新入职人员及转岗人员,必须开展岗前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重点讲解岗位火灾风险点、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初起火灾扑救方法、人员疏散逃生技巧等知识技能,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风险防范能力和自防自救水平,筑牢消防安全思想防线。
三、聚焦高风险作业,严防安全监管失漏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督促各相关企业及项目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对涉铁、涉爆、涉燃气管道、有限空间、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深基坑(土方)开挖等高风险施工环节,实施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重点管控。要严格落实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中专人旁站监督、日常巡查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要刚性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动火作业“三个一律”、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危大工程“六不施工”等刚性规定,确保安全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坚决杜绝失管漏控问题。
四、强化治本攻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规范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压实岗位责任。要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培训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安全管理能力和履职水平;要严格按照规定,依法足额提取并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切实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健全危大工程监管机制。全面摸排辖区内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底数,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动态管理数据库,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推行危大工程清单化管控、标准化监督模式,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实施、验收全链条监管,对超规模危大工程实行重点监控、专人负责,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地见效、执行到位。
(三)健全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整改时限、强化整改落实,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盲区,整改工作不打折扣、落到实处。对未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导致隐患长期存在的,严格按规定倒查相关检查人员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限额以下工程指导。加强对乡镇(街道)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属地完善限额以下工程备案登记和安全巡查制度,强化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安全巡查,建立“发现问题-反馈整改-复查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小施工引发大事故”。
五、加强应急值守,严肃事故警示教育
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重要时段及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明确值班职责、规范值班流程,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应急响应及时。遇有重大险情或突发事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要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推动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切实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5日
(联系人:汤伟,电话:2117637/13502574359)



